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2005-11-04
根据考委办函[2005]138号文件,获得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00796)课程(7学分)。获得BECA2级证书的考生不能免考“商务英语”(00796)课程。
按原规定已经获得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考试1级合格成绩的(合格标准为BEC1的C等,免口试),依然可以免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00796)课程。
特此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