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甲感学校天天要晨检

发布时间:2009-11-0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陈霄飞)  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每日开展晨检,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热体温≥37.5℃,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学生,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
  据了解,目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迅速蔓延,我国不少地方患者骤增,一些学校出现聚集性病例,部分地区进入了流感高发期。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疫情还将继续发展,防控形势更加严峻。
  教育部要求,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晨检信息收集报送程序,落实晨检工作负责人,特别是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健全完善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晨检信息收集报送渠道,确保晨检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要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发现班级或学校短时间内出现缺勤增多的现象,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时,要增加午检,并每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晨、午检和缺勤登记结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卫生部门联系,共同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以确保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要求,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纳入疫苗接种优先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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