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甲感疫苗不得向学生收费
发布时间:20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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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陈霄飞) 卫生部和教育部11月5日发布紧急通知强调,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知情、自愿、免费接种”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严禁收取疫苗企业回扣。
两部门指出,目前尚未发现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被收费的现象。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严禁收取疫苗企业回扣。
两部门指出,目前尚未发现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被收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