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京京
北京的高一、高二学生学的是新课程,社会实践课是他们的必修课。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中学缺少实践基地,让学生自己找地方实践,把责任推给了学生。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根据新课改方案,学生修满社会实践6学分才能毕业,而且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周。每次活动都要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综合评价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才能获得相关学分。
目前看来,社会实践课形式多样,比如让学生定期到养老院等场所做志愿者,到实践基地做陶艺,去商场体验售货员工作等等。这些做法无疑值得肯定。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中学都有实践基地,已有的实践基地也满足不了学生的需求。一些中学把联系实践单位的责任推给学生,有些学生联系中屡次被婉拒,理由是怕麻烦以及没有好处。结果,学生只好找家长帮忙,家长只好托亲戚找朋友。如此一来,反而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另外,这种方式联系到的实践活动,在组织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少风险。
作为教育机构,学校无疑应该承担社会实践课组织者的责任,在联系实践基地、组织学生等环节中都该发挥主导作用,而不是简单地将责任推给学生。当然,学校在组织社会实践方面还缺乏经验,这就需要社会的支持。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基地等最好是相对稳定的,这也需要学校和社会共同建设。为了提高相关单位的积极性,教育部门可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如东城等区县就充分利用本区内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让学生走出校园后有处可去。
开设社会实践课,让学生走出校园,接触社会,初衷是好的,只希望这门课不要流于形式,更不要让学生为此“埋单”,成为一种负担。学校和社会还可以考虑安排一些让学生感兴趣又便于操作的活动,比如参观大学校园、利用区县少年宫等都是很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