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笔试报考费减免3月2日起申请
发布时间:20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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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日前通知,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3月2日至3日可申请减免报考费用。
据了解,北京地区已成功完成今年上半年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报名的考生,如属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均可申请减免报考费用。
3月2日至3日,申请减免报考费用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考费用发票和减免费用的有关证明,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需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