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于上周末刚与考生见面,就引起了不小的反应。大纲删除了20%左右的考点,被大多数司法辅导专家认为是推行司法考试制度以来删减力度最大的一次。记者日前就新大纲的特点,采访了北京万国学校校长邹建章和新东方北斗星学校校长郑其斌。
考点量减质不减
相比2007年大纲,2008年大纲增加了52个考点,删除了467个考点,变更了297个考点。邹建章认为,新大纲进一步突出了司法考试选拔法律实务人才的性质。而删减的这些考点,绝大多数在历年考试中没考过,对考生复习量而言,真正有价值的删减很少。另外,从去年司法考试结束以来,修订通过的一些新法律,特别是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新增的司法解释则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国家私法等,是要求大家重点掌握的。今年的大纲总体而言是考点数量减少,但核心内容并没减,反而有所增加。从今年的教材篇幅看,文字比去年增加了大约十万字。从考试要求看,今年更加注重法律法规和基本理论对应用能力考查。这些变化,不仅要求考生复习时阅读大量的文字,而且要更加注重对运用法律和理论能力的训练。
考核面变窄变深
邹建章认为,删除考点使司法考试考查面相对窄了,但考查点会更深入。郑其斌认为,面窄点深这一点在刑法这一科中体现尤其明显。在刑法大纲里,将罪名具体区分为重点罪名、普通罪名,并删除了109个不常见的罪名,重点罪名都是和老百姓生活、社会实践密切相关的,比如扰乱公共秩序罪等,考查重点更为明确。邹建章认为,盗窃罪、抢劫罪等多发罪名成考查重点,说明司法考试更加注意法律理论的应用,他提醒,考生要在今年的复习中更多地通过做案例题来加强实务训练。
考试说明两点变化
今年大纲中的考试说明有两点变化:一是对界定考查层次的用词“了解”、“理解”、“熟悉”作了解释;二是特别说明卷四中设置若干选作题。邹建章提醒大家,对选作题,大家要选最有把握的题目,如果都答,评阅老师只阅第一题,宝贵的答题时间就浪费了。此外,大纲中的一些内容虽然有整合、调整,但只是形式变化,对大家的复习影响不大。
邹建章提醒,不要因为删掉了20%的考点而盲目欢喜,复习的重心依然是传统重点、新增法规和大纲中卷一部分的一些新增考点,特别是有实践价值的新增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