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招优”校要填一志愿

发布时间:2009-05-0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中考生报考招收优秀生的学校,要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招生简章》中刊登的招收“优秀生”、“特色班”、“子弟班”等学校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要把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才能以“优秀生”或特殊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获得市级三好生证书的应届初三生,参加文化课考试后,可直升本校高中或区县招办确定的学校。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生,要将直升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文体科技特长生测试合格后,要将报考的体育传统项目校、文艺特色校和科技示范校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才能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今年,报考6所“宏志班”的考生要取得该校的资格认定,并将该校(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如果要报考2所或2所以上的学校,考生需要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在2009年《招生简章》中还规定,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二中、清华附中、二十七中3所学校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要将上述学校的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其中二十七中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五十五中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也要将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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